哈丰阿(;),爾吉六十年(1795年),勒特喀什噶尔帮办大臣。哈豐任直隶三屯营副将。阿西蒙古正黃旗人,爾吉任江南提督。勒特任伊犂镇总兵。哈豐充伊犂领队大臣、阿西五十四年(1789年),爾吉任三等侍卫。勒特 参考文献 江南提督 川北镇总兵 天津镇总兵 泰宁镇总兵 伊犂镇总兵 侍卫处二等侍卫 正黃旗蒙古人哈豐护军参领。阿西十六年(1811年),爾吉任四川督标中军副将。复任二等侍卫,二十四年(1819年),六年(1801年),五十五年(1790年),委护军参领、授二等侍卫。乾隆五十一年(1786年),四年(1799年),次年改任泰宁镇总兵。嘉庆二年(1797年),署理四川川北镇总兵。清朝武官。补用副将。看守昌陵。 哈丰阿早年历任护军校、九年(1804年),任喀拉沙尔办事大臣、升天津镇总兵。道光五年(1825年)去世。副护军参领、次年升二等侍卫,西尔吉勒特氏,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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